關于開展打通“生命通道”集中治理行動的通告" />
為切實加強消防車通道管理,推動有效解決占用、堵塞、封閉消防車通道問題,云陽縣消防安全委員會決定在冬春火災防控工作期間(即日起至2020年2月29日結束)以消防車通道為重點組織開展打通“生命通道”集中治理行動。現(xiàn)就行動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保持消防車通道暢通的重要性
消防車通道是火災發(fā)生時供消防車通行的道路,是實施滅火救援的“生命通道”,一旦出現(xiàn)占用、堵塞、封閉情況,將嚴重影響消防車的正常通行,延誤滅火救援時機,如若救援不及時極易造成火災蔓延擴大,甚至造成重大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二、消防車通道的管理責任
各類建筑的管理使用單位或者住宅區(qū)的物業(yè)服務企業(yè)應當對管理區(qū)域內消防車通道落實以下維護管理職責:
(一)劃設消防車通道標志標線,設置警示牌,并定期維護,確保鮮明醒目。
(二)指派人員開展巡查檢查,采取安裝攝像頭等技防措施,保證管理區(qū)域內車輛只能在停車場、庫或劃線停車位內停放,不得占用消防車通道,并對違法占用行為進行公示。
(三)在管理區(qū)域內道路規(guī)劃停車位,應當預留消防車通道寬度。消防車通道的凈寬度和凈空高度均不應小于4米,轉彎半徑應滿足消防車轉彎的要求。
(四)消防車通道上不得設置停車泊位、構筑物、固定隔離樁等障礙物,消防車道與建筑之間不得設置妨礙消防車舉高操作的樹木、架空管線、廣告牌、裝飾物等障礙物。
(五)采用封閉式管理的消防車通道出入口,應當落實在緊急情況下立即打開的保障措施,不影響消防車通行。
(六)定期向管理對象和居民開展宣傳教育,提醒占用消防車通道的危害性和違法性,提高單位和群眾法律和消防安全意識。
(七)發(fā)現(xiàn)占用、堵塞、封閉消防車通道的行為,應當及時進行制止和勸阻;對當事人拒不聽從的,應當采取拍照攝像等方式固定證據(jù),并立即向消防救援機構和公安機關報告。
三、違法后果的處理
(一)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規(guī)定,任何單位、個人不得占用、堵塞、封閉消防車通道,若有違反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六十條第一款、第二款的規(guī)定,對單位責令改正,處五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對個人,處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處罰;經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可以采取強制拆除、清除、拖離等代履行措施強制執(zhí)行,所需費用由違法行為人承擔。
(二)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規(guī)定,消防救援機構在執(zhí)行滅火救援任務時,有權強制清理占用消防車通道的障礙物。對阻礙執(zhí)行任務的消防車通行的,由公安機關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五十條的規(guī)定給予罰款或者行政拘留處罰。
(三)對占用、堵塞、封閉消防車通道拒不改正的,給予罰款、拘留等行政處罰的,或者多次違法停車造成嚴重影響的單位和個人,將被納入消防安全嚴重失信行為,記入企業(yè)信用檔案和個人誠信記錄,實施信用信息聯(lián)合懲戒。
維護消防車通道暢通是全社會的共同責任,廣大人民群眾和社會各界在自覺遵守消防法律法規(guī)基礎上,可積極投訴舉報身邊發(fā)現(xiàn)的消防違法行動和火災隱患,舉報投訴電話55168119、96119。
特此通告。
云陽縣消防安全委員會
2019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