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陽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
關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舉報獎勵的通告
為有效防控新冠肺炎疫情,充分調(diào)動全社會力量參與疫情防控工作,堅決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zhàn)。云陽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決定對積極反映舉報有價值防控線索的市民予以獎勵?,F(xiàn)將具體事項通告如下:
一、舉報對象
1.自2020年2月1日以來,縣外來云返云人員不按規(guī)定到村(社區(qū))、責任主體單位報告登記的;
2.與確診病例、疑似病例、重點地區(qū)來云返云人員有直接接觸或間接接觸的隱性密切接觸人員中未實施隔離或居家觀察的;
3.不遵守居家隔離、居家觀察有關規(guī)定要求的;
4.接納容留重點地區(qū)人員、密切接觸人員居住、聚集等,刻意隱瞞不報的;
5.其他可能引發(fā)疫情擴散或違反疫情防控規(guī)定的。
二、舉報電話
設立全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線索統(tǒng)一舉報電話:023—55163063(縣委防范風險辦)。
三、獎勵標準
對舉報情況經(jīng)核查屬實的,按以下標準給予相應獎勵:
1.確定為居家觀察對象的,獎勵舉報人200元;
2.確定為集中隔離、居家隔離對象的,獎勵舉報人500元;
3.確定為疑似病例的,獎勵舉報人1000元;
4.確定為確診病例的,獎勵舉報人2000元;
5.主動向管控責任單位報告并登記,確定為疑似病例、確診病例的比照獎勵。
實行分步核實即獎,若被舉報人病例與初次核實發(fā)生變化的,則就高不就低,補齊差額獎勵。多人舉報同一對象的,獎勵最先舉報人;兩人及以上聯(lián)合舉報的,按一個舉報線索獎勵。
四、兌付辦法
獎金由縣委防范風險辦通過個人銀行賬號轉賬或本人直接領取方式進行兌付。
五、相關要求
舉報人舉報的事項應當客觀真實,并對其舉報內(nèi)容的真實性負責,不得捏造、歪曲事實,不得誣告、陷害他人或家庭;否則,一經(jīng)查實,依法追究舉報人的法律責任。嚴格落實舉報保密制度,為線索舉報人保密,尊重舉報人意愿,可受理匿名舉報。對泄漏舉報人信息的,依紀依法追究責任。
自2月10日18:00以來,縣委政法委(023-55163020)、縣公安局(023-55838110)接到的群眾舉報經(jīng)核查屬實的,比照獎勵。
本辦法由縣委防范風險辦解釋。此前,有關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舉報獎勵與本辦法不一致的,以本辦法為準。本辦法自發(fā)布之日起實施,有效期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解除之日止。
云陽縣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
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
2020年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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